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冷却液 第3部分:燃料电池汽车冷却液》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1 | EN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国外目前无类似标准,中国标准可以同步外文版,扩大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
2021年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202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2022年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序开展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
燃料电池工作时能量转换高,排放热量大,95%热量由冷却液带走,如过热,质子交换膜因热失控导致失水等现象,电池性能急剧下降。
冷却液作为热管理系统中实现传热的液体,具有防腐、防冻、冷却及长期低电导率等作用,目前国内外尚无权威性技术规范。
标准制订为保障燃料电池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社会及经济效益。
拟规定燃料电池汽车冷却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适用于作为燃料电池电堆热管理系统的液体传热介质,以乙二醇为防冻剂原料制成的冷却液。 主要技术内容对燃料电池冷却液电导安全、散热、防冻及缓蚀保护等方面提出要求。技术要求分为:理化性能要求和使用性能要求。从工作安全性、防冻作用、散热作用、添加剂水平、有害组分控制等技术指标评价产品理化性能要求;通过对金属、非金属的防腐蚀性能、散热性能、稳定性等技术指标评价产品使用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