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机动车冷却液 第3部分:燃料电池汽车冷却液》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国外目前无类似标准,中国标准可以同步外文版,扩大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
拟规定燃料电池汽车冷却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适用于作为燃料电池电堆热管理系统的液体传热介质,以乙二醇为防冻剂原料制成的冷却液。 主要技术内容对燃料电池冷却液电导安全、散热、防冻及缓蚀保护等方面提出要求。技术要求分为:理化性能要求和使用性能要求。从工作安全性、防冻作用、散热作用、添加剂水平、有害组分控制等技术指标评价产品理化性能要求;通过对金属、非金属的防腐蚀性能、散热性能、稳定性等技术指标评价产品使用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