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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规范》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741-T-44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5-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6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5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50 回收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执行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再生材料已成为重要的生产原料。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生产生活废弃物呈现规模扩大、来源复杂、利用难度增加等趋势,而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仍有堵点、政策机制存在短板、利用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

《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和《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等政策的相继出台,对进一步创新、健全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与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作为再生资源流通与循环利用全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再生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再生资源线下回收交易网点布局无序,营销市场信息闭塞,加工处理环节空缺,导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率不高。

此外,再生资源线上交易平台虽能很好的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高效、有序地运转,但针对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尚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来约束,导致平台的分类、功能、运营模式等各异,平台间和平台各环节间的互联互通和规范运营效果等有待提升。

鉴于上述情况,特提出本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指导和规范再生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实时和有效传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可促进再生资源及其产品的流动,降低交易成本,带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效益提升;可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产业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有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转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可有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助力“无废城市”的建设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线上平台建设要求、线下平台建设要求、交易环境要求、安全与应急处理处置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从事再生资源经营服务活动的线上、线下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