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01 废物综合 |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行业功能定位提出的新要求,增加分拣中心对城市可回收物分拣的处置功能,进一步严格管理分拣中心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分拣中心对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的服务能力,建设环保达标、土地集约、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当下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意义在于,能够扩展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服务内容,承接城乡垃圾分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环保要求与管理规范,引导行业安全、规范、绿色发展要;构建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核心,为各地政府制定再生资源体系规划提供依据;适应行业发展与政策调整,提高资源回收和加工效率,提升再生资源输出产品质量。
范围:规定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分类、建设、基础设施、环保、安全、产品质量、管理和绿色绩效指标等要求;适用于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等生活及生产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设立、建设和经营管理,其他品类可参照执行;但不适用于废弃电子产品和报废机动车船的拆解。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分拣中心的分类、建设要求、基础设施、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及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