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01 废物综合 |
范围:规定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分类、建设、基础设施、环保、安全、产品质量、管理和绿色绩效指标等要求;适用于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等生活及生产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设立、建设和经营管理,其他品类可参照执行;但不适用于废弃电子产品和报废机动车船的拆解。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分拣中心的分类、建设要求、基础设施、环保要求、安全要求、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及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