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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管理规范》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北京思迪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物资回收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742-T-44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5-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6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01 废物综合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执行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弃节能灯、废塑料等废旧商品,如果不加以妥善回收和处理,不仅是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公共机构作为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不仅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近年来,政策文件多次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

2024年1月《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提出,畅通公共机构回收渠道。

支持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统一回收平台中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通过“公物仓”以置换、调拨等方式循环使用;无修复或再利用价值的,予以统一环保化处理。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社会其他经营主体推广“公物仓”模式。

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

公共机构产生的废旧商品类别不同,要求不同,如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节能灯、废铅酸(锂)电池等,可以在办公区设置分类回收箱,加强分类收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等报废资产,需要结合国有资产处置平台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其中,有涉密内容的废纸和存储介质按特定规定渠道处理,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弃物,要由符合资质的回收企业统一处理。

因此需要构建高效安全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应审核回收企业的资质,鼓励回收企业合理布设回收网点,实行统一服务和规范管理,同时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管,确保回收的废旧商品得到合理处理和高效利用,确保确保涉密载体销毁各环节有序安全。

当前部分地区借助“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开展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活动,有些省份搭建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管理信息平台,形成了一定的经验。

为了更好地引导公共机构在废旧商品回收方面的管理和运作,推动公共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用标准的形式明确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组织结构、责任分工、监管机制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的效率和质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过程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也可作为公共机构对废旧商品进行自我管 理的依据。 2.主要内容 《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管理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