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1部分:词汇、分类和推荐的标识规范》由 TC103(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24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 、爱尔康(中国)眼科产品有限公司 、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欧几里德(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 、上海艾康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骆永洁 、甄辉 、颜青来 、张莉 、唐瑶 、赵杰 、徐萍华 、文燕 、陈平 、杨志芳 、孔维平 、姜珺 、张伟 、卢灿龙 、袁灵智 。
GB/T 11417.1-2012 (全部代替)
20240310-T-464 正在批准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70 眼科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8369-1:2017。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1部分:词汇、分类和推荐的标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