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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通用技术要求》由 TC426(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4853-T-33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9-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2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01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的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基本框架,并规定了功能、数据、接入、安全以及运维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的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的设计、建设和运维。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基本框架:确定了平台的基本业务框架,包括统一门户,业务应用、平台支撑、安全及运维,以及与建筑及居住区内第三方业务系统的交互,与市、区级城市管理及政务服务平台的交互。 2.功能要求:从统一门户、业务应用等方面提出平台的功能要求,将业务应用划分为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公共环境监测、突发事件管理、物业管理、社区治理与服务6大版块,并针对每个版块详细描述功能要求。 3.数据要求:从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类型格式、数据收集、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传输共享、数据应用服务、数据资源管理与治理8个方面个提出平台的数据要求。 4.接入要求:从物联网接入、平台接口2个方面提出平台接入要求。 5.安全要求:从物理、密码、网络、审计等方面提出平台的安全要求。 6.运维要求:从运维保障、性能要求、可靠性要求3方面提出平台的运维要求。 与原标准内容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完善第3章术语内容; 2.更新第4章缩略语; 3.增加第5章总体要求; 4.将原第5章体系架构及功能要求,拆分为第6章基础框架和第7章基本功能,并将原第6章系统配置要求内容融合进第7章; 5.增加第8章平台支撑,对公共通用组件、数据、接入提出要求; 6.原第7章安全要求变为第9章安全与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