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通用技术要求》由 TC426(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智慧社区是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打造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社区治理新形态。
200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首先在政府文件中提出了“推进社区信息化”,2014年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将“智慧社区”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予以了关注。
2022年5月,九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民发〔2022〕29号),明确提出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的重点任务,要求充分依托已有平台,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加强完善智慧社区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023年前后,我国各省“十四五规划”中普遍提到智慧社区建设目标,多个省份印发“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在政府的有力引导与市场的积极响应共同作用下,目前全国各地正全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并已显著成效,不仅提升了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也为居民带来了更为便捷、智能的生活体验。
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智慧社区建设的核心系统,是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两大目标的重要抓手。
在一些发达地区,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已经相对成熟,服务体系也比较完善,能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居民的需求。
同时,这些地区也在不断探索和创新,推动智慧社区的深入发展。
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面临着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挑战。
但这些地区也在积极推进智慧社区的建设,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合作,逐步完善服务体系,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了确保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维规范化,以及有效引导相关产业的创新与发展,2015年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编制《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并于2019年正式发布。
该标准自发布实施以来,引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领域广泛关注和讨论,在百度搜索上《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通用技术要求》关键词条达626万条相关信息。
成为全国各项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依据,也成为项目建设单位验收平台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相关新编、修编的标准、规范等相关编制工作也将本标准列为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和重要参照内容,形成了极高的行业认可度。
山东,重庆,厦门,广州等地基于该标准出台了地方标准,指导智慧社区建设。
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慧社区建设需求的不断变化,原标准已无法满足新的需求,亟需修订,提高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通过修订该标准,充分总结各地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的成功经验,明确综合服务平台的基本框架、系统功能、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接入以及安全运维等要求,引导广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服务、物业管理、生活服务和社区治理应用的聚合,规范平台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统筹好本标准与相关智慧社区标准间的关系,从而有效指导各地规范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居住区智能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水平,让社区更加和谐有序、服务更有温度,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文件确立了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的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基本框架,并规定了功能、数据、接入、安全以及运维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的建筑及居住区综合服务平台的设计、建设和运维。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基本框架:确定了平台的基本业务框架,包括统一门户,业务应用、平台支撑、安全及运维,以及与建筑及居住区内第三方业务系统的交互,与市、区级城市管理及政务服务平台的交互。 2.功能要求:从统一门户、业务应用等方面提出平台的功能要求,将业务应用划分为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公共环境监测、突发事件管理、物业管理、社区治理与服务6大版块,并针对每个版块详细描述功能要求。 3.数据要求:从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类型格式、数据收集、数据加工、数据分析、数据传输共享、数据应用服务、数据资源管理与治理8个方面个提出平台的数据要求。 4.接入要求:从物联网接入、平台接口2个方面提出平台接入要求。 5.安全要求:从物理、密码、网络、审计等方面提出平台的安全要求。 6.运维要求:从运维保障、性能要求、可靠性要求3方面提出平台的运维要求。 与原标准内容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完善第3章术语内容; 2.更新第4章缩略语; 3.增加第5章总体要求; 4.将原第5章体系架构及功能要求,拆分为第6章基础框架和第7章基本功能,并将原第6章系统配置要求内容融合进第7章; 5.增加第8章平台支撑,对公共通用组件、数据、接入提出要求; 6.原第7章安全要求变为第9章安全与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