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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港口散杂货电子提货单》由 TC530(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0589-T-34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2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22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归口单位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港口散杂货电子提货单用于进口散杂货在港口进行卸货作业之后,货主/货代持提单前往船舶代理办理换单手续,同时支付换单费用,船舶代理在确认相关换单手续办妥之后,将电子提货单发送给港口,港口接收电子提货单数据作为港口进口提货作业的单证依据。

制定本标准一是实现散杂货提货单在港信息流转,实现进口无纸化提货,使码头的业务信息交换变得更加高效、迅速、准确,提升作业协同效率。

二是改善目前各港正在开展散杂货电子单证应用却无标可依的现状,支撑智慧港口建设及物流上下游衔接,是物流服务可视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是支撑我国航运贸易数字化工作。

有利于加快港航业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改善散杂货运输营商环境,进一步向国际进行推广。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规定港口散杂货电子提货单的一般要求、数据交换要求和使用要求。适用于散杂货运输中电子提货单在港口提货业务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