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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黄磷安全规程》由 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55105-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2025-10-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8-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9-0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020
71 化工技术
71.020 化工生产
归口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电炉法生产黄磷生产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和控制以及安全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黄磷安全生产企业在选址和总体布置、建(构)筑物结构提出合规性要求;2)对黄磷生产装置和设备、安全装置和设施、安全标识方面提出要求,重点保障安全设备和设施设置到位;3)结合现行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相关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对黄磷生产企业应具备消防设施、照明与电气安全、起重设备、防雷防静电提出要求;4)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作业、设备维修、黄磷的贮存与运输、职业卫生和事故应急处理的提出要求。 2、拟修订的内容 由于近年来国家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强制性的修订,以及我国黄磷生产技术及规模发生较大变化、国家针对黄磷生产的产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信部在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就明确提出单台产能 5000 吨/年以下黄磷生产装置,将列入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目录清单。因此,本次标准的修订转化将重点对以下3个方面进行修订: 1) 由于黄磷生产技术改进及安全、绿色、环保方面的要求,老旧的生产装置中黄磷尾气处理(点天灯)已经基本消除,原指导性文件中的这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删除; 2) 由于消灭了天灯,生产过程中产生黄磷尾气被得到综合利用,为此,转化后的国家标准将针对黄磷尾气利用过程中的安全状况,结合现行的强制性标准提出合规性要求; 3) 渣池有组织收集,原指导性文件中未对这部分内容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本次修订将予以补充完善。 由于原指导性文件是10 多年前起草制定,文件中各章节、各条款均有可能与现行安全、应急、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一些差异。为此转化修订后文件中将对这些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及删减。使新的文件能更加明确地对黄磷的生产安全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