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邮轮防火设计要求》由 TC12(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 47.020.01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通用标准 |
本标准规定了邮轮防火设计的防火设计总目标、主动防火设计要求及被动防火设计要求,主要规定了邮轮处所划分、邮轮各处所边界防火分、邮轮公共区域中可燃材料的使用、结构铝合金材、主消防系统、固定式灭火系统、移动式和便携式灭火器及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等防火设计要求等方面。 本文件适用于海上航行的邮轮防火设计,其他客船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1) 被动防火设计要求:主要规定了邮轮各类处所的防火类别划分,规定了各处所舱壁和甲板边界的耐火完整性设计要求,明确了防火材料的功能要求,以及可燃材料和不可燃材料的使用限制要求。 2) 主动防火设计要求:主要规定了主消防系统、固定式灭火系统、移动式和便携式灭火器及报警系统等系统设计和布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标准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