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II型环境标志)》 由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7SC1(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管理体系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浙江江山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中城乡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墣锦环境工程(海南)有限公司 、北京臻成伟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进 、张晓昕 、刘娟 、方菲 、林翎 、刘淼 、姜振军 、杨立新 、刘含笑 、郭怡 、白银战 、吕征宇 、李梦龙 、方高 、耿直 、李书鹏 、杨培诚 、林涛 、曾国梁 、郭丽莉 、宋小毛 、刘德振 、孙壮 、侯长江 、周露 、李雪君 。
GB/T 24021-2001 (全部代替)
GB/T 24021-2024 现行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4021:2016。
采标中文名称:环境标志和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 (II型环境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