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反应堆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2(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国防科工局核技术技术中心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80 辐射防护 |
核设施退役的实践经验表明,包括放射性去污、退役废物管理、环境治理在内的核设施退役活动是一个高技术密集的、长期的、具有相当规模的工作。
核设施退役的环境安全是退役的最终目标,是制约整个退役活动的关键。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相关问题,更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支出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优效率的办法。
我国生产堆退役第一阶段已按期完成,目前正处于第二阶段末期。
101堆和901堆退役地处首都,已被列为“首都地区核安全风险隐患处置任务”,为尽快消除首都地区核安全风险隐患,目前正开展两堆退役的前期工作。
后续,其他研究堆和反应堆也会陆续启动退役工作。
另外,GB/T 14588-2009《反应堆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在GB 14588-199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于2009年11月实施。
经过近15年的发展,一方面,GB/T 14588-2009所采用的标准、规范等发生变化,如GB/T 14588-2009中所采用的GB 9133-1995已废止并发布公告2017年第65号;所采用的GB 9132-1988、GB 11806-2004、GB 12711-1991等多个标准已进行修订;GB/T 14588在2009年修订时还没有针对核设施退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要求,为规范核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征求意见稿。
另一方面,GB/T 14588-2009中的一些描述也需要更新,如根据IAEA GSR Part 6《设施的退役》(2014)规定,“退役策略”已由“立即拆除、延迟拆除和就地埋藏”变更为“立即拆除、延迟拆除”;根据公告2017年第65号,对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包装、处理和处置等描述需要更新。
显然GB/T 14588-2009《反应堆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已不满足当前的环境管理规定的要求。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反应堆退役,适应反应堆退役当前的环境管理规定,对GB/T 14588-2009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
拟修订的内容: 1规范性引用文件:对已作废的标准进行删除,对已修订的标准进行替换,补充新的标准。 所采用的标准GB 9132-1988、GB 11806-2004、GB 12711-1991、GB/T 17947-2000、GB 18597-2001、GB 18598-2001、HJ/T 61-2001已进行修订,GB 9133-1995已废止。 2术语和定义:修正“退役”、“退役策略”的定义,新增“有限制开放”、“无限制开放”的定义。 根据GB/T 4960.8《核科学技术术语 第8部分:放射性废物管理》对“退役”的定义进行修正;新增“有限制开放”、“无限制开放”的定义 根据IAEA GSR Part 6《设施的退役》(2014)规定,对“退役策略”进行修正。 3执行标准:按当前国标及行业标准补充完善。 修正GB 18871-2002、公告2017年第65号文等标准。 4技术文件的要求:按当前国标、行标、导则及国家相关规定重新修改完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规定,修订“反应堆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HJ/T 6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2021)规定,修订“反应堆退役过程环境监测大纲”的主要内容。 根据HJ/T 6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2021)规定,修订“反应堆退役过程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5技术要求:计划对退役废物管理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结合当前行业工作关键问题,对退役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包装、处理和处置等各方面的要求进行修正,对退役环境监测的要求也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根据《放射性废物分类》(公告2017年第65号)规定,修订“放射性废物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