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仓库货物智能监测技术要求》由 TC267(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大学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药医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京东物流集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 53.080 储藏设备 |
标准制定的背景:物流降本增效与消费升级促使仓库作业智能化发展。
尽管智能仓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对于仓库作业的智能监测与盘点还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对企业实践、行业发展与国家政策实施带来了障碍。
标准制定的目的:本标准基于仓储环境复杂、监测对象不规范、盘点方式低效等问题,给出了仓库库存状态的智能监测与智能盘点技术要求,以推动仓库监测与盘点的智能化、规范化与专业化,解决技术标准空白造成的智能化作业效率低等问题。
本标准制定的意义有3个层面。
首先,从企业层面,本标准将为库存状态智能监测、盘点技术提供详细的、统一化的技术要求,提高企业效率,帮助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其二,从行业层面看,本标准有助于仓储行业仓库智能检测系统建设,促进仓储行业协同一体化发展,进而提升行业内仓库周转效率与管理水平,实现仓储行业降本增效、提质增量,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并产生社会效益。
其三,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高度重视智能仓储的建设,如《“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17号】)要求“加快高端标准仓库、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建设”。
但关于仓库库存状态智能监测与盘点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还是空白。
本标准有利于《“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2〕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0〕1315号】)等相关政策落地,促进智能仓储发展,帮助物流业降本增效,并适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本文件给出了智能监测的术语和定义、仓库货物的表征信息,规定了智能监测的技术准备、智能监测的过程与智能监测的结果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通用的自动化立体库中带包装和有明确货位的仓储场景,其他仓储场景可参考执行。 本文件《仓库货物智能监测技术要求》提供了智能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仓库货物的表征信息,提出了智能监测的技术准备、智能监测的过程与智能监测的结果管理。 (1)主要术语包括智能监测。 (2)仓库货物的表征方法,包括货物基本信息、日期、货位状态、出入库信息、环境信息。 (3)仓库货物智能监测的技术准备包括条码监测、视觉监测、重量监测与复合监测的智能监测方式,以及物联网网关、监测服务系统、信息资源数据库、维护系统、堆垛机、AGV/AMR、无人机的智能监测技术。 (4)仓库货物智能监测过程规定了名称监测、数量监测、规格监测、位置监测、数量核验、品质与包装检验、环境状态检验、安全库存检验的过程要求,并给出了监测过程的数据要求。 (5)仓库货物智能监测的结果管理规定了结果生成、结果传输、结果存储以及结果分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