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锅炉》由 TC451(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等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 27.060.01 燃烧器、锅炉综合 |
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锅炉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的主要技术装备之一,原标准实施至今在推广流化床焚烧技术方面起到较好的行业指导作用。
近几年垃圾焚烧行业快速发展,流化床焚烧技术水平和焚烧锅炉产品应用也得到提升和完善,因此该标准有关内容急需修订,如引用标准、分类及核心系统装备(辅助燃烧系统等)等技术要求。
为规范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试验,使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锅炉能够达到安全、节能和环保的基本要求,特提出修订本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锅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入炉垃圾要求、技术要求、检查和检验、涂装、包装、标志和出厂资料、安装、试验和验收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活垃圾为燃料或以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为原料制备的固体回收燃料的流化床燃烧设备。 此次修订拟主要更新部分术语、焚烧锅炉额定焚烧垃圾量分档、锅炉受热面防腐以及焚烧锅炉热工性能测试标准等内容;增加对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锅炉一般要求章节要求、焚烧锅炉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主要提出对焚烧锅炉焚烧锅炉配置自动燃烧控制系统的要求;删除焚烧锅炉制造监督检验的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