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8(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凯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60 道路车辆内燃机 |
| 43.060.40 燃油系统 |
1.立足国内燃气汽车标准现状与燃气汽车发展的前景,推进我国燃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及时更新我国燃气汽车标准的时效性,健全我国燃气汽车的相关标准库。
2.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我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约553.2万辆,得益于2023年气价的优势,今年天然气重卡呈现连续递增的火爆行情。
2023年,天然气重卡市场异常“火爆”。
终端数据显示,1-11月,天然气重卡销量14.58万辆。
自2015年始,我国连续7年蝉联CNGV保有量的世界之冠。
CNG汽车发展如此迅猛,但压缩天然气汽车相关标准国内目前只有几项,且大多标龄时间已超过5年,GB/T 18363-2017标准的标龄更是7年之久,标准里的技术参数已不适应燃气汽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3、随着CNG汽车行业技术的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我国已计划将CNG压力值从20Mpa升级到35Mpa,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两年修订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GB/T19237-2021)和《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GB 19239-2022)、住建部修订的《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发布的《汽车用35MPa压缩天然气(CNG)加气口》(T/CAAMTB 107-2022)和《汽车用35MPa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枪》(T/CAAMTB108-2022)等两项团体标准,都已经将CNG汽车和加气站(加气机)的最高工作压力从现行20MPa提高至35MPa,GB/T18363-2017国家标准已经无法覆盖新型产品,需修订才能满足要求。
4、为健全CNG汽车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对汽车引领和支撑作用,因此修订GB/T18363-2017标准就具有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的型式和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出厂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符合GB/T 18047要求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为工作介质,公称工作压力为20MPa、35MPa,工作温度为-40℃~120℃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