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动力蓄电池维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由 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80 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国外无相关标准,鉴于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相对领先,本标准可为其他国家提供维修维护技术指导,可同步做外文版翻译。 |
(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维修竣工出厂检验。 (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维修竣工出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与质量保证要求。标准提出对蓄电池单体、模块,蓄电池管理系统,高压连接器、线束、接插件,蓄电池包,冷却系统,高压配件,换电机构等部件的外观检验要求,对动力蓄电池的绝缘性、气密性、电位均衡、工作状况等的性能检验要求,以及对电池SOC、螺栓紧固扭矩等的参数检验要求;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更换、维修竣工出厂检验方法;动力蓄电池更换、维修竣工出厂的质量保证要求和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更换、维修、检验记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