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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电气设备 第506部分:专辑 运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由 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55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8-23
申报日期
2024-0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7-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8-09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7.020.60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47.020.60 船舶和海上构筑物用电气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092-506:2003。

采标中文名称:船舶电气设备 第506部分:专辑 运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

目的意义

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运输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制定了多个规章和规则,但是内容比较分散,在其出版物的多个章节和段落中均有体现。

这些要求规定了装载特定类型货物和点火源等材料必须要达到的条件。

随着技术的进步,船舶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些条件也在不断更新。

IEC 60092-506的总结了目前的IMO电气要求,并详述了有关电气设备防爆的适当措施,因为这些货物可能会引起火灾或爆炸。

本文件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IEC 60092-506:2003《船舶电气设备 第 506部分:专辑 运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详细规定了运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的电气设备的要求,包括危险区域定义、电气设备存放要求、电气设备安装要求、电气设备超压保护要求等。

本文件是对IMO相关规章和规则要求的总结,使IMO的要求的得到更便捷和广泛的应用,有助于提高运输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船舶的安全可靠性,并且节约一定的设计成本,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详细规定了运载特殊危险货物和散装危险材料的船舶的电气设备的要求,包括危险区域定义、电气设备存放要求、电气设备安装要求、电气设备超压保护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类型船舶和货舱中的电气设备: a) 不是专门为运输货运集装箱而设计的船舶和货舱,但拟用于运输已包装的危险货物,包括装在货运集装箱和可移动罐柜中的货物; b) 专门建造的集装箱船和货舱,用于运输装在货运集装箱和可移动罐柜中的危险货物; c) 用于运输危险货物的滚装船和滚装货舱; a) 用于运输散装固体危险货物和仅在散装时危险的材料(MHB)的船舶和货舱; b) 用于运输除散装液体和气体以外的驳船危险货物的载驳船和货舱。 可能需要对电气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危险货物分为以下几类: a) 有包装的危险货物 ? 第1类:除IMDG准则配装组S第1.4项货物之外的爆炸物 ? 第2.1类:在压力下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所有可燃气体 ? 第3类:闪点在-18°C至23°C之间的所有易燃液体(闭杯试验) ? 第6.1类:闪点低于23°C的所有有毒物质(闭杯试验) ? 第8类:闪点≤23°C的所有腐蚀性液体(闭杯试验) b) 散装固体危险货物 ? 第4.1类:易燃固体 ? 第4.2类:易自燃物质 ? 第4.3类:与水接触会释放可燃气体的物质 ? 第5.1类:氧化物质 ? 第9类:其他危险物质,即经验表明(或可能表明)其危险性质在本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其他物质。 c) 散装运输时足够大的危害、需要采取专门预防措施的MHB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