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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防爆安全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SC5(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大学中国铸造协会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2795-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24-10-0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规定了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的防爆措施、维护检修及检测校验的要求。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的工程及设计、制造、安装、验收、使用及维护。 主要技术内容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针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的设计、施工、安全标志、安全操作规程提出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厂区布置,规定了除尘器距离明火区域的距离要求,以及防雷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工艺设备安全,重点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涉及的控爆措施、除尘管道、干式除尘器、湿式除尘器、风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及安全联锁等方面进行管控。 第四部分:检维修作业,主要包括粉尘的清理、监测仪表的校验维修、明火作业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