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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自然保护地区划技术规程》由 432(国家林草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4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归口单位
国家林草局
执行单位
国家林草局
主管部门
国家林草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

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既严格保护又便于基层操作,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

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

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

结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分类分区制定管理规范。

”自然保护地分区管理是差异化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手段。

我国在2008年、2018年,曾先后发布了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和国家公园功能分区规范作为我国的行业推荐性标准。

目前,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的管控和功能区划还没有统一的技术规程。

在新形式下,亟需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分区的区划技术,研究构建科学合理的“管控-功能”分区体系,明晰分区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对自然保护地实施分区管控,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区划的基本原则、类型、步骤和结果说明等原则性和技术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分区区划与管控,海域自然保护地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