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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防护服装 微波辐射防护服》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SC4(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美能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军需工程技术研究所中科国联劳动防护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优普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813-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2-20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11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10 防护服装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GB/T 23463-2009标准规定了适用频率范围300MHz~300GHz微波辐射防护服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识与使用说明等内容,对微波作业环境人员健康防护的实施有关键保障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标准结构,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护服装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防护服装分技术委员会”)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个体防护标委会”)的指导下,按照《安全生产标准优化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组织对归口的标准及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及复审。

《工作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扩大强制性标准规模,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供更加坚实的标准化技术支撑。

《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现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修订计划开展优化评估,到2023年底,形成优化评估清单,通过转化一批、修订一批、废止一批、保留一批,优化安全生产标准结构;到2025年底,争取将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占比提升至90%,完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基于《工作方案》的上述要求,防护服装分标委秘书处制定了归口的22项安全生产标准及1项标准计划项目优化评估工作计划,成立了标准优化评估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防护服装分标委全体委员和专家。

经过信息收集分析、初步方案商定、会议讨论等环节,形成了评估结论及工作报告。

评估结论及工作报告上报至个体防护标委会,并经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批准同意。

其中,建议GB/T 23463-2009《防护服装 微波辐射防护服》转化为强制性标准:该标准涉及的产品是微波辐射作业环境中使用的防护服,对相关作业者的生命健康发挥关键保障作用,且具有明确的实际应用需求,但由于其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性质,在标准实施过程中不利于监督管理,建议将该产品标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通过标准修订转化为强制性标准,可以规范微波辐射防护服的产品质量和性能,为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和产品适用的管理提供支撑,可有效保护作业人员免受特定频率微波辐射的危害,有助于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信誉,促进国际贸易和合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适用频率范围300MHz~300GHz微波辐射防护服的要求、试验方法、标识与使用说明等内容。适用于采用金属纤维混纺、织物金属化加工等方法生产的反射型微波辐射防护服,也适用于采用吸波材料衰减微波辐射的吸收型微波辐射防护服。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般要求、结构与外观、微波辐射防护服的防护性能、面料理化性能、测试方法、标识等。 主要修订内容:标准性质由推荐性转为强制性,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GB/T 1.1-2020等规范、标准的原则,根据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标准全文进行梳理和重新起草;根据原版GB/T 23463-2009《防护服装 微波辐射防护服》的实施反馈及标准涉及、引用的其他国家或行业标准最新情况,对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如:试验方法参照GB/T 1219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