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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协作业务关系管理 校企合作指南》由 TC592(全国协作业务关系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349-Z-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7-25
申报日期
2024-02-1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协作业务关系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协作业务关系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TS 44006:2023。

采标中文名称:协作业务关系管理 校企合作指南。

目的意义

目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也在不断深化。

在英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和中国等国家已经形成了校企合作的良好实践,这些良好实践应该在全球更多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推广。

与此同时,各国校企合作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在尊重合作多样性的同时,通过指南性标准指导的方式,国际化的校企合作双方能够清晰地了解双方之间的合作预期,进而实现国际人力资本和科技创新的深入交流与合作,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全球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

因此亟需校企合作相关的国际标准开发,提供全球校企合作可以参考的良好实践和合作指南,促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会遇到诸多问题和困扰,因此需要明晰各利益相关方的职责,针对不同合作模式中最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共同认可的管理、服务、推广和成果转换等的标准表述,运用统一的标准进行指引。

并且各方要建立相互了解的渠道,达成互相的信任,建立信任机制,在此基础上才能继续开展深入交流与实质性的合作,提从而升校企合作的效率、效益和质量,促进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

校企合作的标准能够引导和激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与院校办学活力,通过校企合作的优势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进而提升社会创新创造水平和人才就业质量。

校企合作一直缺乏公认的指南,本标准可以为成功建立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特别是ISO/TR 44000标准的12项基本原则,在校企合作中可以很好的应用。

SAC/TC592对口ISO/TC 286的国际标准化工作,致力于各领域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并且提供积极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校企合作作为商业合作关系的重要类型,也是商业合作关系的重要应用场景,可作为丰富商业合作关系的良好实践。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该标准为院校、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在进行校企合作时提供了ISO/TR 44000中的12项原则借鉴,以指导院校、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商业合作,促进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了校企合作的参与主体、形式、范围、内容和目标; 2.明确了校企合作中的组织、领导、治理、信息和知识共享以及风险管理的原则,最大化各相关利益,实现共赢,提供重要的指导; 3.明确了校企合作中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力、义务和利益,为各利益相关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行为提供指导,梳理合作运行及评价机制,推动各利益相关方建立沟通互信机制,保障校企合作中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为校企合作成功提供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