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汽车空调用电动压缩机总成》由 TC238(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环境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200 制冷技术 |
电动机驱动的车用空调压缩机总成作为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的核心构成,随着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而呈现很快的技术更迭。
本标准的修订将会更加明确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总成产品的范围,研究提出科学、合理、完善的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总成的制冷剂类型和对应工况,例如,拟增加适用于制冷剂R290及R744的性能工况,耐久工况等。
包含R744的跨临界应用。
确定更加合理的压缩本体和驱动控制器的评价指标和测试方法,例如,拟增加根据不同气候区分类的热泵运行工况。
另外,修订本标准时还将力求与其他相关国家标准的性能要求,试验工况等保持一致性,为汽车空调行业采用电动机驱动的车用空调压缩机总成产品的生产、设计与制造提供性能评价依据,推动产品的快速规范发展和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动机驱动、用于蒸气压缩制冷循环的汽车空调系统的半(全)封闭式容积式制冷剂压缩机总成,包括电动压缩机本体部分和驱动控制器。汽车空调用电动压缩机总成(以下简称“电动压缩机总成”)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次修订标准主要包括: (1)确定汽车空调用电动压缩机总成使用的其他制冷剂的各种性能要求,如R744、R290制冷剂等。 (2)提出基于更多制冷剂的名义工况、噪声工况等基础试验条件及试验规定。(含R744制冷剂跨临界应用)。 (3)拟修订更合理的压缩机总成能效比等性能指标。 (4)拟修订更合理的压缩机噪声性能指标。 (5)根据不同气候区域增加制热典型工况点。 (6)在制冷剂的名义工况、噪声工况等基础试验条件及试验规定上尽可能与现有国标保持方法和指标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