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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火力发电》由 332(水利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836-Q-33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24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24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5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25 工业用水
提出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制定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利部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分工方案》要求,全国节水办牵头、国科司等参与,研究制定并监督实施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

李国英部长在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上的讲话强调,要“抓好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建设”“推进黄河流域高耗水行业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

《2023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提出,“开展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前期工作,组织研究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

”《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提出,“在黄河流域等地区逐步推行高耗水工业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已于4月1日起施行,应加快推进强制性用水定额制定工作。

二是强化流域治理,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的需要。

黄河水资源天然禀赋不足,节约用水既是破解复杂水问题、推进生态文明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黄河流域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现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黄河保护法》明确提出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制定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是黄河节水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是解决黄河流域特殊问题的现实需求。

因此,制定强制性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必将为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工作保驾护航,推进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对于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水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进黄河保护治理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三是提升黄河流域火力发电行业用水效率的需要。

黄河流域能源矿产资源丰富,火力发电装机在流域内占有主导地位,且装机容量增长迅速,2022年,沿黄9省区火力发电装机5.0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7.68%;火电发电量2.2万亿千瓦·时,占全国火电发电总量的38.93%,火电行业发电取水量26.41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火电总取水量的40.6%,为黄河流域主要的工业高耗水行业。

黄河流域具有资源型缺水特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4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73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的23%;亩均水资源量220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的15%。

黄河流域火力发电行业起步较早,部分企业用水效率不高,应严格管控,深挖节水潜力。

强制性用水定额国家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提高火力发电行业用水效率,限制和淘汰火力发电行业水耗高、技术落后的工艺技术,促进行业产业结构升级,降低生产用水单位水资源消耗和成本,不断提升黄河流域整体工业用水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域的现有火力发电企业的日常用水管理和节水考核,以及新建和改扩建火力发电企业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等工作。 2.主要技术内容。一是规定火力发电单位发电量的取水水源的计算范围、取水量的计算范围、计算公式、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二是确定火力发电用水定额指标数值,包含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等新增用水必须满足的先进值和现有企业生产必须达到的限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