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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应急移动电站 第2部分:燃气轮机式》由 TC329(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677-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2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60.40
29 电气工程
29.160 旋转电机
29.160.40 发电机组
归口单位
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应急移动电站属于应急装备,作为一种重要的移动电源装备,在电力系统、石油化工、公共事业以及通信系统等领域广泛应用,更在提升供电可靠性及特殊情况下的重大活动、电力应急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自然灾害频发,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12亿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386.5亿元,而大功率、结构紧凑、体积小的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作为应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装备,应用需求不断增长,它们既能为有关部门突发性停电提供良好的临时供电保障,又可满足电力、电信、市政、公路建设、给排水供气、防讯、抢险以及部队、消防等相关部门用于野外作业抢险和夜间施工的供电需要。

根据《2023年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内燃机发电设备分会年鉴》显示,2022年我国应急移动电站市场规模达到14.7亿元,同比增长21.6%,其中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占比达到近5亿元。

本标准为拟制定《应急移动电站》系列标准中的第2部分。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标准,只有部分企业编制了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企业标准,对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运输贮存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做了简单的解释,但生产制造和使用无法统一执行;燃气轮机本就是新型产品,目前没有对应标准,且现代应用场景中,应急移动电站要求独立运行、多机组并机孤岛运行和并网运行的要求,在现行有效国标中更未曾有规定。

故本标准的制定,可以达到推动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的生产制造、使用和检验检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统一化,减少工作纠纷,同时填补了移动电站标准体系没有产品标准的空白,对移动电站行业的引领和指导起到重大意义,且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已在近几年中大量的生产和使用,各方面技术已非常成熟,应制定全国性质的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的技术要求(包括独立运行、多机组并机孤岛运行、并网运行技术要求和车载物联网终端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或整车改装的,装备有1000kW至4000kW、额定电压为0.4kV或10kV的工频三相交流的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电源半挂车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涵盖了燃气轮机式应急移动电站的适用范围,总体要求,使用环境的气象和地理条件要求,整车结构组成和车辆设计的要求,安全要求,发电工作中的保护措施要求,环保要求,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性能指标要求,内部电气线路布置和仪表及指示要求,车辆并机并网的功能、装置、控制、继电保护的要求,车载物联网终端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快速连接器要求,试验方法、周期和检验项目规则要求,运输和贮存要求,并机并网操作的接入和退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