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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核电厂冷源设计规范》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3(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236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4-07-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5-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6-14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海水直流冷却的滨海核电厂基于海洋生物及漂浮物等致灾防护的设计相关要求。适用于采用海水直流冷却的新建滨海核电厂,在运核电厂的改进和其它形式的取水工程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核电厂冷源设计需要的设计基础资料、核电厂致灾物源项调查及评价方法、基于主动避导的取水工程设计、监测预警设计目标及配置要求、预过滤系统及终端用户的设计及配置要求、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设计,以及电厂运行响应及应急预案等。 标准草案的架构及主要内容拟定如下,具体见标准草案。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明确取水工程及过滤系统的设计目标、设计原则、灾害类型等。 5)致灾物调查和筛选 明确致灾物的调查方法和评价方法。 6)取水构筑物 明确取水工程的工艺设计、结构设计、专题研究等要求。 7)监测和预警 明确监测预警的设计目标、设备配置、监控平台、预警等要求。 8)驱离和处置 9)拦截和清理 明确预过滤系统、循环水过滤系统、重要厂用水系统等有关的工艺、结构等要求。 10)配套设施 明确配套的建造、电气、仪控和技术经济等要求。 11)系统运行规定 明确设施运维、运行响应、应急预案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