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压水堆核电厂堆芯燃料管理模式变更的安全论证要求》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3(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20 核能工程 |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堆芯燃料管理模式变更所需的安全论证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当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堆芯燃料管理模式变更的安全论证。 本标准规定了进行计算分析和评价论证时在保守选取初始条件与假设条件、分析方法、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分析和评价验收准则等方面应满足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安全论证的内容,包括: ?堆芯燃料管理与核设计 ?事故分析、燃料及系统验证所需的中子学参数 ?堆芯功率能力验证 ?热工水力设计 ?ΔT保护定值评价 ?堆芯余热计算 ?事故分析与放射性后果评价 ?燃料设计验证 ?系统评价和论证 ?一回路水化学论证 ?乏燃料水池临界安全分析 ?周期性论证 ?FSAR及核电厂文件修改 ?模拟机参数修改 ?其他分析与论证内容 本标准还给出了安全审评与执照申请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