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竹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由 TC480(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林业大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三箭工贸有限公司 、江西庄驰竹业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所氏圆竹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140 家具 |
1.必要性 竹产业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是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产业。
中国圆竹家具历史悠久、形态优美,是中国家具的重要组成部分。
竹床、竹凳、竹椅、竹架等等,近年来,竹制产品逐渐成为人们家中常见的日用品。
近年来,我国竹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瓶颈制约,表现为:竹材资源利用率低、高附加值竹产品种类少、竹产品加工成本高、企业效益不好,以及囿于采收成本、技术设备、市场接纳度等因素,产业加速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
如何有效破解这些问题,已成为竹产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但到目前为止,我国除了在竹质材料方面的国家标准或林业行业标准比较成体系之外,关于竹家具方面的标准,只有我们10年前制定的GB/T 32444—2015《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以及LY/T 3200-2020《圆竹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然而近10多年以来,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竹家具已由传统的圆竹家具发展为竹集成材家具、竹重组材家具和竹材弯曲胶合家具等,与此同时,竹材加工以及竹质材料发展很快。
同时,随着家具标准化的快速发展,家具原辅材料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更新速度快,特别是2020-2023发布了大量新标准,原2015版标准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内容存在滞后,已经无法满足目前金属家具行业检测需要。
例如表面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由GB/T 17657—2013变更为GB/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系列标准,正在修订或已经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加快推动标准更新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上述实际情况,急需也有必要吸纳先进的竹质材料和技术要求对GB/T 32444—2015《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进行修订,以进一步适应竹家具的实际生产和使用的需要,为使竹家具的生产、制造、销售和使用消费中产品的有关要求得到进一步统一、规范提供技术依据;更好地支撑竹产业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可行性 竹家具是我国家具产业中一种新型家具产品,过去,我们讲的竹家具主要指的是传统的圆竹(原竹)家具。
今天,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竹家具定义的内涵和外延已发生很大的变化。
近十多年以来,竹材加工取得较好的发展。
2023年11月3日,国家林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现有竹加工企业1万多家,竹产业产值从2010年的820亿元增至2022年415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新标准的修订预计可以拉动消费83亿元,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竹材人造板加工技术中,竹子化学改性技术日趋成熟,更加环保,通过竹材防腐防霉材料,提升了圆竹利用的新途径;通过切割、干燥、上浆、冲裁和压接等一系列工艺制成的人造板具有幅面大、质地坚硬、不易开裂、稳定性好,赋予了竹材人造板较高的强度、刚性、耐磨性和各向异性降低等优点。
随着我国木竹加工技术快速发展和竹子深加工利用,竹产品逐渐取代了木产品,出现了竹集成材、竹重组材(重组竹)、竹胶合板、竹层积材、竹纤维板、竹刨花板、竹单板、竹木复合板等为代表的新型竹材人造板,实现了用竹材人造板代替部分生长周期较长的木质板材在当今木材资源日益紧缺的形势下,这些新型的竹质材料已经成为我国地板、家具等产品生产制造的重要材料,为竹家具的设计制造和高值化家居产品提供了新型材料来源,对我国竹产业发展和竹家具加工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也为圆竹家具、竹集成材家具、竹重组材家具、竹编板家具和竹胶合弯曲家具等竹家具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以及产品标准制修订提供竹质材料的技术支撑。
本标准项目拟组建的本标准修订小组成员及参与单位将考虑为长期从事家具标准及标准化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和单位,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条件,特别是对竹质材料、竹家具、竹产品等实际生产情况都比较熟悉的人员和企业。
其中,牵头单位为南京林业大学,设有木材科学与技术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以及“木材科学与技术”“家具设计与工程”等本科专业和博士点学科,拥有“林业工程”国家“双一流”学科和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江苏省林业资源高效加工利用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绿色家居与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家具家饰产品设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家居产业工业设计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江苏省现代林业装备与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基地等研究平台,具有深厚的研究底蕴和学术影响、成熟的实验条件和产学研合作基础。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竹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竹家具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其他家具的竹制件可参照执行。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将代替GB/T 32444—2015《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与GB/T 32444—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将作如下变化: ——标准名称由《竹制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竹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增加竹竿、竹筒、竹片、竹条、竹篾、竹帘、竹席、竹束、竹展平板、竹胶合板、竹纤维板、竹刨花板、竹木复合板、饰面竹材人造板等术语和定义(见3.1,2015版3.1); ——增加竹纤维板家具、竹刨花板家具、竹木复合板家具的分类(见4.1,2015版4.1); ——增加木材含水率、木质材料含水率、竹质材料和木质材料其他性能(合同要求或仲裁检验要求)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3、6.3,2015版5.3、6.3); ——删除理化性能要求中耐香烟灼烧及其试验方法(见5.5、6.5.2,2015版的5.5、6.5.1); ——修改理化性能中软、硬质覆面的耐液性为耐污染性及其试验方法(见5.5、6.5.3.1,2015版的5.5、6.5.2.1); ——增加理化性能中软、硬质覆面的耐湿性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5,2015版的5.5); ——修改防腐性能、防霉性能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5,20215版的5.5); ——增加单层床稳定性、倾斜椅和摇椅稳定性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6,6.6) ——增加结构安全性及其试验方法(见5.7、6.7); ——增加甲醛释放量分级的要求(见5.8.1); ——修改阻燃性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9、6.10,2015版5.8、6.8); ——增加绿色产品(家具)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5.10、6.11); ——修改主要尺寸及其偏差测定、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的方法(见6.1、6.2,2015版6.1、6.2); ——增加表面理化性能试验部位的规定(见6.5.1); ——调整附录A(2015版附录C)、附录B(2015版附录A,删除了2015版附录B)。 本文件主要包括竹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其中: (1)本文件将规定与竹家具及其通用技术要求相关的22个术语和定义。 (2)本文件将按竹家具产品所用竹质材料类型、产品功能类型、产品构成的主要材料、产品竹制零部件表面颜色、产品使用场合等5种分类方法,分别对竹家具产品进行分类。 (3)本文件将按竹家具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材料、外观(竹制件、木制件、人造板件、金属及五金件、玻璃件、塑料件、石材及石材镶嵌件、软包件、加工工艺、漆膜等)、表面理化性能(竹制件、木制件、人造板件的漆膜软硬件覆面以及防腐防霉等;金属件、玻璃件、塑料件、软包件等)、力学性能(强度、耐久性、稳定性等)、结构安全性、有害物质限量、阻燃性、绿色产品(家具)等内容,分别提出了相应技术要求;并对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材料、外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安全性、有害物质限量、阻燃性、绿色产品(家具)等的试验方法进行规定。 (4)本文件将从检验分类、出厂检验(检验项目、检验抽样和组批规则、检验结果判定)、型式检验(检验项目、检验时机、检验抽样规则、检验程序、检验结果判定、检验复验规则等方面的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