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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由 TC480(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755-T-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5-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4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40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97.140 家具
归口单位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必要性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时提出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使国内大循环建立在内需主动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制约传统消费和大宗消费增长的障碍,多措并举不断激发传统消费和大宗消费的潜能。

据工信部公布的2022年家具行业运行情况,规模以上家具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7624.1亿元。

金属家具占比约40%,为3049.6亿元。

随着金属家具朝舒适健康与功能智能化的方向发展,2025年中国金属家具市场规模预计达到3530亿元。

标准的修订将进一步规范餐桌餐椅市场,保证产品质量与安全,有助于扩大内需规模,促进经济增长,预计拉动内需年超70亿。

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颁布实施对于提升金属家具产品质量、促进行业进步和规范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广大金属家具生产企业还是质量监督机构都以该标准作为金属家具生产和质量检验依据。

该标准作为基础标准,标准技术内容还作为确立其他家具类标准要求的参考依据,在我国家具行业具有基础性技术支撑作用。

但是随着家具标准化的快速发展,家具原辅材料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更新速度快,特别是2020-2023发布了大量新标准,原2017版标准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内容存在滞后,已经无法满足目前金属家具行业检测需要。

例如表面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由GB/T 17657—2013变更为GB/T 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系列标准,正在修订或已经修订。

《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均已修订,这些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应尽早纳入家具通用性、基础性国标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加快推动标准更新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已经滞后,已经不能满足目前新出现的金属家具的要求。

为适应金属家具市场技术发展需要和相关标准的协调统一性,推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应及时修订该标准,夯实家具标准化基础,促进家具产品质量提升,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家具行业向绿色环保转型,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标准实施后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2.可行性 首先,国家层面有高质量发展和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支持;第二,申报单位具有长期从事家具标准及标准化工作的专家团队;第三,家具行业有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家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以金属材料为主体结构的金属家具产品的质量控制。 2.主要技术内容 (1)主要尺寸及偏差; (2)形状和位置公差; (3)外观性能; (4)安全性能; (5)理化性能; (6)力学性能。 3.与原标准的主要变化 本标准代替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与GB/T?3325—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2017年版的3); b) 更改了双层床的上、下铺间净空高、安全栏板高度和安全栏板缺口的宽度(见表1,2017年版的表1); c) 删除了木制件外观的虫蛀(见2017年版的表3); d) 增加了木制件外观的蛀孔(见表3); e) 更改了玻璃件的外观(见表3,2017年版的表3); f) 增加了配件的家具互锁装置的外观(见表3); g) 更改了结构安全的要求(见表4,2017年版的表4); h) 更改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见表4,2017年版的表4); i) 更改了阻燃性能的要求(表4,2017年版的表4); j) 更改了理化性能中评级的表述方式(见表5,2017年版的表5); k) 更改了耐冷热循环的要求(见表5,2017年版的表5); l) 更改了玻璃件的耐热冲击性能和表面耐干热性能的要求(见表6,2017年版的表6); m) 更改了结构安全的试验方法(见6.4.1,2017年版的6.4.1); n) 更改了有害物质限量的试验方法(见6.4.2,2017年版的6.4.2); o) 更改了阻燃性能的试验方法(见6.4.3,2017年版的6.4.3); p) 更改了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的试验方法(见6.5.1.1,2017年版的表5); q) 更改了金属喷漆(塑)涂层冲击强度的试验方法(见6.5.1.2,2017年版的表5); r) 更改了金属喷漆(塑)涂层附着力的试验方法(见6.5.1.4,2017年版的表5); s)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耐液的试验方法(见6.5.3.1,2017年版的表5); t)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附着力的试验方法(见6.5.3.2,2017年版的表5); u)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耐湿热的试验方法(见6.5.3.3,2017年版的表5); v)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耐干热的试验方法(见6.5.3.4,2017年版的表5); w)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漆膜耐磨的试验方法(见6.5.3.6,2017年版的表5); x)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帖面层耐冷热循环的试验方法(见6.5.4.1,2017年版的表5); y)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帖面层耐干热的试验方法(见6.5.4.2,2017年版的表5); z)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帖面层耐湿热的试验方法(见6.5.4.3,2017年版的表5); aa)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帖面层耐划痕的试验方法(见6.5.4.4,2017年版的表5); bb) 更改了木制件表面帖面层耐污染性能的试验方法(见6.5.4.5,2017年版的表5); cc) 更改了玻璃件耐热冲击性能的试验方法(见6.5.6.2.1,2017年版的表6); dd) 更改了玻璃件表面耐干热性能的试验方法(见6.5.6.2.2,2017年版的表6); ee) 更改了桌类强度和耐久的试验方法(见6.6.1,2017年版的表7); ff) 更改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的试验方法(见6.6.2,2017年版的表7); gg) 更改了柜类强度和耐久的试验方法(见6.6.5,2017年版的表7); hh) 更改了桌类稳定性的试验方法(见6.6.6,2017年版的表7); ii) 更改了椅凳类稳定性的试验方法(见6.6.7,2017年版的表7); jj) 更改了柜类稳定性的试验方法(见6.6.8,2017年版的表7); kk) 更改了家具常用人造板标准(见附录B,2017年版的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