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显示面板剥离废液回收再利用方法》由 TC294(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中融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20 液态废物、淤泥 |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显示面板剥离废液的组成,描述了回收再利用方法,规定了回收再利用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显示(TFT-LCD、OLED、LED)面板剥离废液的回收再利用。 2、主要技术内容 (1)显示面板剥离废液组成 显示面板剥离液主要有N-甲基甲酰胺(NMF)+二乙二醇甲醚(MDG)型、乙醇胺(MEA)+二甲基亚砜(DMSO)型及二甲基乙酰胺(DMAC)+N-甲基甲酰胺(NMF)+N-甲基吡咯烷酮(NMP)型,经显示面板剥离操作后的显示面板废剥离废液主要含有乙醇胺(MEA)、N-甲基甲酰胺(NMF)、二乙二醇甲醚(MDG)、二乙二醇丁醚、N-甲基吡咯烷酮、 二甲基亚砜(DMSO)、二甲基乙酰胺(DMAC)及N-甲基吡咯烷酮(NMP)等有效成分,以及光阻、颗粒、金属元素、水份、其他有机溶剂等杂质。 (2)回收再利用方法 采用过滤、脱水蒸馏、精馏提纯,再冷凝、储存,得到玻璃再生液产品。不同型号剥离再生液应符合显示面板制造使用要求,具体性能要求及测定方法见草案。 (3)环境保护要求 在剥离废液回收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综合处理后,能循环使用的送至生产工艺,不能循环使用的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要求;在剥离废液回收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专业发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排放要求应符合GB16297的要求;在剥离废液回收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执行GB18599,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