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蚊虫抗药性检测方法 生物测定法》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农业大学 、大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蚊虫可传播疟疾、登革热等多种疾病,是重要的病媒生物之一,对人类健康威胁巨大。
使用化学杀虫剂是控制蚊虫数量的重要手段,因其具有广谱、高效、持久等特性,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
然而,化学杀虫剂大量、连续的使用,导致蚊虫抗药性的产生,且日益严重,从而降低了防治效果,现已成为全世界蚊虫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GB/T 26347—2010《蚊虫抗药性检测方法 生物测定法》被纳入《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中,用于指导各地开展蚊虫的抗药性监测。
抗药性的早期检测是指导治理害虫抗药性的依据,监测蚊虫的抗性,了解其抗性水平和产生机制,是实施有效抗性治理的基础,可以指导科学合理用药,避免或延缓抗性的产生和发展。
但在标准使用过程陆续发现一些问题,对标准条款的理解存在一定争议,通过标准修订以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
本文件规定了蚊虫对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杀虫剂抗药性检测时,试虫、试剂、器材、测试条件的要求,以及蚊虫抗药性水平的测定方法和基于增效剂PBO与杀虫剂联用的抗药性类型测定方法,其他类型杀虫剂可视情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淡色库蚊(Culex pipiens pallens)、致倦库蚊(Cx. pipiens quinquefasciatus)、白纹伊蚊(Aedes albopictus)、埃及伊蚊(Ae. aegypti)、中华按蚊(Anopheles sinensis)等蚊虫抗药性的生物测定。 与GB/T 26347—2010相比,除结构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敏感基线、诊断剂量和F1代的术语和定义(2010版的2.1、2.2和2.3); b) 增加了敏感基线法、诊断剂量法、诊断时间和增效剂的术语和定义(见3.1~3.4); c) 修改了试剂和器材的要求(见第5章和第6章,2010版的第4章和第5章); d) 删除了敏感基线法和诊断剂量法的原理(2010版的7.1和8.1); e) 增加了数据处理和死亡判断的表述(见8.1.3和8.2.2); f) 增加了玻璃瓶法的测定方法(见8.2.1.2.2); g) 增加了基于增效剂PBO与杀虫剂联用的抗药性类型测定(见第9章); h) 增加了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使用的玻璃瓶示意图(见附录B); i) 修改了主要杀虫剂对蚊虫的诊断剂量(见附录C中的表C.1和C.2,2010年版的附录B中的表B.1和B.2); j) 增加了WHO推荐的主要杀虫剂对按蚊和伊蚊的诊断剂量和诊断时间(玻璃瓶法)(见附录C中的表C.4)。 k) 增加了基于增效剂与杀虫剂联用的抗药性类型测定示意图(见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