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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检查井盖》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4870-T-33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9-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2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8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80 排水系统
归口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执行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857号关于《关于提高井具标准要求的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于2021年2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对窨井盖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检查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大量建设,检查井盖存有量和需求量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汽车保有量递增,荷载加重、行车速度提高,交通密度增加。

城市的发展对检查井盖质量和安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城镇检查井盖涉及产品制造、设计施工、产品检验和维护等众多环节,同时存在不同专业(水、电、气、热、通讯等)多头管理问题。

井盖虽小,因其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本着“以人为本”理念,应该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检查井盖行业标准多而不统一,标准中规定井盖承载能力低,产品质量差异大。

不同在施井盖标准的试验荷载和使用范围规定不同,引起了使用标准的无所适从。

在同一道路上使用的井盖,不管采用何种材料制造,理应具备相同的试验荷载。

承载能力低的井盖是无法保证安全使用的。

承载能力是检查井盖的主要技术指标。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近年来道路车流量急剧增加,必须在道路改造和修筑新路的同时提高道路井盖的质量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标准适用范围调整 标准适用范围拟调整为“本标准适用于装设在园林绿化区域、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停车场、货运码头、机场等地面,井座净开孔(CO)不大于900mm的金属及非金属检查井盖的制造和检验。”。 2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通风孔、二层盖、承载面积、净面积、总重量、检验荷载、弯曲荷载”等术语定义。 3 技术内容 修改分类和结构形式;修改产品型号和标记示例;修改承载等级章节;增加材料章节提出材料性能要求;增加总重量要求;增加检查井盖防噪声、防盗、防位移、防坠落基本规定;增加检查井盖部件要求;增加部分外观和结构尺寸要求;增加根据使用场所重要性分类;增加部分井盖安全性功能要求;增加特殊场所井盖信号收集和传输功能;修改承载能力和残留变形分类等级要求;增加对试验垫块尺寸要求;增加承载能力试验的有关规定;增加部分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