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513(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江苏澄信检验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纤维检验局 、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 、江苏省纤维检验局 、山东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 、辽宁省纤维检验局 、新欣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安全产品所 、湖北省纤维检验局 、浙江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河北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 59.080 纺织产品 |
| 59.080.99 其他纺织产品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 该标准的翻译符合我国对涉及国际贸易且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的有关要求。因此建议将其翻译为国际通用官方语言——英语,外文版将更有利于贸易双方对产品质量要求互认,将有效减少国际贸易纠纷。同时,主动分享中国絮用纤维制品先进经验,有利于我国先进标准的对外输出和技术交流,对于世界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用品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絮用纤维制品的定义、要求、检验(试验)方法、抽样及判定规则、标识、包装、贮存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