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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TC513(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江苏澄信检验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江苏省纤维检验局山东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湖南省纤维检测研究院辽宁省纤维检验局新欣职业装备生产技术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安全产品所湖北省纤维检验局浙江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河北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59.080.99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59.080 纺织产品
59.080.99 其他纺织产品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该标准的翻译符合我国对涉及国际贸易且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的有关要求。因此建议将其翻译为国际通用官方语言——英语,外文版将更有利于贸易双方对产品质量要求互认,将有效减少国际贸易纠纷。同时,主动分享中国絮用纤维制品先进经验,有利于我国先进标准的对外输出和技术交流,对于世界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目的意义

目的:对GB 18383-2007标准进行修订,以适应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有效保障絮用纤维制品的质量安全,为新时代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做好技术支撑。

意义: 絮用纤维制品是一类使用量大、使用领域广的,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产品。

由于其市场需求大、工艺简单、生产门槛低,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制假售价的目标。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一直以来对该类产品质量高度关注。

自2006年《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为《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GB18383-2007配合实施以来,全国范围内恶性的、公开的、成规模的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产品质量较为稳定。

但相关产品质量违法案件仍有发生。

随着网购成为主流消费方式,该类产品的网络监管目前还存在一定的盲区。

再加上再生纤维循环利用已成为我国生态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再生纤维的在絮用纤维中的应用也纳入了国家发展的规划中,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面临了新的形式新挑战。

作为絮用纤维制品监管重要技术支撑,GB 18383-2007由于时代久远,相关内容已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对其进行科学、合理并具有前瞻性的修订,既是顺应时代发展变化需要,也是配合新时期下市场监管的新需求,同时对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用品絮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絮用纤维制品的定义、要求、检验(试验)方法、抽样及判定规则、标识、包装、贮存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