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1部分:工业硅生产企业》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1(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荣华缘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志刚 、刘松昊 、杨鹏 、贾志杰 、文建华 、卢国洪 、谭思宇 、葛青 、张锌 、任孝旻 、梁平 、朱尔明 、郭超宇 、樊国洋 、孙国东 、张维奇 、赵一宝 、王宁宇 、陈国芳 、陈婷 。
20232551-T-610 已发布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