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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工程结构安全监测传感设备技术要求》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1971-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4-06-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9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020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17.020 计量学和测量综合
归口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执行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结构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传感设备标定、传感设备选型及维护与管理标准。本文件规定了关于工程结构安全检测监测系统振动传感设备、压力传感设备、应变传感设备以及位移传感设备相关原位标定标准、选型以及后期维护与更换等要求。工程结构安全检测监测系统传感设备标定除应符合本文件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本文件共分为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传感设备技术要求指标、传感设备选型、传感设备检查、传感设备标定和传感设备维护与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