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由 624(国家能源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 43.040.99 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
本标准项目规定了在我国管辖范围内使用的额定输出电压为1000V AC或1500V DC及以下各类型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包括充电模式2、充电模式3和充电模式4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基于《GB/T 39752-2021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及试验规范》,重新梳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素,优化标准章节内容,进一步补充明确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必要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因此本标准内容具有强制性。 本标准项目规定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在符合正确使用规程,但仍可能发生操作失误情况下,给使用者和或供电设备周围环境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要求,防止电击危险、能量危险、机械危险、高温危险、着火蔓延危险、声压危险、充电失控危险等造成的供电设备严重损坏和重大人身危害。本标准不涉及与安全无关的供电设备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要求;不涉及与运输包装、不恰当安装和应用相关的安全要求;不涉及电磁兼容要求;不涉及信息安全要求;以及不涉及因故意破坏和其他有目的行为所引起的安全问题。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设备环境分类、污染等级、防护等级、紫外暴露等级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了供电设备的结构一般要求、外壳材料要求、把手和手动控制要求、连接和拼接要求、布线和开孔要求、电气零部件要求等。规定了供电设备的决定性电压等级限制,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要求。规定了能量危险的功能电路电压消失和供电输出电压消失要求。规定了与充电相关的绝缘自检、预充、保护等要求。规定了过热及着火相关的允许表面温度、过温保护、减少引燃和火焰蔓延风险的要求。规定了运动部件、抛射出的部件、碰撞等机械危险要求。规定定了供电设备发出的噪声可能产生的声压危险要求。规定了与供电设备安全相关的产品标识、警示标识、指示的要求等。以及规定了相关安全要求的试验环境、供电、负载等参考试验条件,试验准备、试验顺序、试验时间、试验记录,试验合格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