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由 TC284(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1 电子学 |
31.260 光电子学、激光设备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825-12:2022。
采标中文名称: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5G的快速推进,目前进行进入到了5G-A的推广及未来6G通信技术(IMT-2030)预研阶段,空间光通信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在快速发展中。
用于5G回传、无人区通信、救灾临时通信、战时临时通信等场景的FSO传输系统目前已经在ITU立项成功,各个生产厂家将会在标准的指导下快速实现大规模的生产应用;卫星通信和航空器通信具备大范围、高可靠、无线部署的特性,可很好弥补蜂窝通信对航空航海、偏远地区、应急通信等场景覆盖能力的不足。
为组成海陆空天一体化通信提供不可或缺的一环,实现全球无缝覆盖,全球各国都已经在进行卫星通信和航空器通信的研究和推广。
另外室内的可见光通信技术(LIFI)都在快速推进中。
通信现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高度,是国家安全的角力,因此自由空间可见光通信是未来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进行大规模的研发和推广。
随着这些自由空间光通信应用场景的不断出现,空间光通信将会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空间光通信的激光安全也需要重点关注。
为了保证空间光通信系统安装、维护和应用等方面的安全,为空间光通信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需同步进行空间光通信系统中的激光安全研究。
进行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中激光安全的标准化工作可以为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安全运行、维护要求做到有据可依;通过对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中关键部件,关键技术提出要求,以及对机构的要求、危险等级的评估、位置类型的危险等级要求和标记和标识,有助于防止安装方、运营方、维护方以及用户在无意接触的情况下遭受可接触光辐射的损伤,并在遇到问题责任认定清晰,上能溯源、下能追底、免责有据。
因此非常有必要启动IEC 60825-12:2022《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2部分:用于信息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的安全》转化为GB/T 7247.12标准工作。
本标准的范围适用于为自由空间光数据传输而发射激光辐射的产品。不适用于为材料加工或医疗等应用传输光功率的激光产品、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激光产品(见IEC 60079-0)。用于自由空间光数据传输的自由空间光通信系统所使用的发光二极管 (LED)不属于本文件的范围。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 准入等级评估 2 接触等级的分类和评价 3 按位置类型划分的访问级别和分类要求 4 组织要求 5 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