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物流单证基本要求》由 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有助于一带一路国家物流标准的协调发展。 |
本文件规定了物流领域运输、仓储单证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要素以及单证填制和使用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我国境内物流运输、仓储环节所使用单证的编制与应用。 本文件代替GB/T 33449—2016《物流单证基本要求》和GB/T 33458—2016《公路物流主要单证要素要求》,本文件以GB/T 33449—2016为主,整合了GB/T 33458-2016的内容。与GB/T 33449—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第6章“基本要素”(见第6章,2016版的第6章); ——增加了第7章“补充要素”(见第7章); ——更改了2016版第7章为第8章(见第8章,2016版的第7章); ——更改了单证填制要求(见8.1.1,2016版的7.1.1); ——更改了纸质单证填制要求(见8.1.2,2016版的8.1.2); ——增加了使用电子单证的要求(见8.2.7); ——增加了电子单证数据管理要求(见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