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4(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末冶金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160 粉末冶金 |
一、响应国家“双碳”政策指引,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基于国家“双碳”及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指引,建立健全工业领域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尤为关键,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的建立可以为支撑开展企业碳排放核算、产品碳足迹核算、碳减排、碳核查、低碳认证等工作提供具有可操作的方法,能有效促进产业链中的企业节能降碳、减排增效。
因此,拟提报标准《产品碳足迹 产品种类规则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是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交通领域是国内温室气体减排的关键性领域,在汽车产业中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产业升级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报废回收是“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工作重点,尤其是对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列为重点工程与行动所涉及的领域。
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将“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确定为实现“双碳”目标重点关注的十大领域之一。
由于传统燃油车在使用过程不可避免地需要用到大量的化石燃料,造成严重的碳排放以及废气污染问题,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是大势所趋,不少国家已经给出了禁售燃油车的时间;比亚迪也发布公示从2022年3月开始不再生产传统燃油车。
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领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三、加强汽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控制,通过产业链“整车——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锂盐”逐级管控产品碳排放 目前,车企或动力电池厂商主要通过尽职调查和负责任供应链管理等方式,从下往上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根据核算结果设立产品碳排放量的基准值,再提出产业链各类产品的碳减排量,从而推动新能源汽车以及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的碳中和。
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是直接供应电池的有色粉末冶金终端产品,以正极材料为核心构建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锂盐等原料的产品种类规则,有利于采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核算产品碳足迹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企业处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中间环节,向上连接前驱体、锂盐等生产商,向下对接动力电池生产厂家,因此算清楚这一部分的产品碳足迹显得尤为关键。
如果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比实际值偏高,企业将失去成为高端动力电池客户核心供应商的机会;如果产品碳足迹核算结果比实际值偏低,将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有效碳减排,难以赋能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基于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对全产业链的产品碳足迹盘查需求,急需制定统一规范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要实现产品的低碳化发展和企业供应链碳中和,首先需要核算产品的碳排放量,摸清家底,因此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方法是基础。
产品的碳排放量一般以产品碳足迹进行表示,其定义是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的方法,对于一个产品或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量进行汇总、评价,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产品碳足迹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生命周期,二是向上追溯。
通过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企业可以发现自身的碳排放情况,并辨识供应链上的碳排放情况,从而全面了解产品对于气候变化的影响,为企业绿色制造、低碳发展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同时也提高产品的低碳竞争力,增强企业的社会认可度。
基于我国绿色低碳的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和锂离子电池对全产业链上产品碳足迹盘查需求,考虑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作为前端粉末金属类材料的终端产品直接用于电池生产,因此急需制定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能够统一规范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方法,帮助企业准确摸清产品每个环节的碳排放情况,为动力电池行业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实现供应链碳中和提供技术支撑。
本项目已被列入《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由于字数限制,全部内容在申报书中体现)。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碳足迹的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数据收集与处理、数据质量要求、报告要求、信息披露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原料(包括前驱体和锂盐)的碳足迹核算活动。 2、主要技术内容: 2.1 核算范围 2.1.1 概述:分为产品(系统)范围、时间范围、温室气体范围。 2.1.2 功能单位:应选择产品常用衡量单位来确定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功能单位,如千克(kg)、吨(t)等重量单位。 2.1.3 系统边界:包括原料获取阶段、产品制造阶段、储运和销售阶段,不包含产品使用阶段、产品处理及处置阶段。 2.1.4 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能源使用、工艺过程、运输和逸散等温室气体排放源。 2.2 核算方法:给出总的计算公式,以及各阶段具体的计算方法。 2.3 数据收集与处理 2.3.1 数据收集:包括初级数据和背景数据。 2.3.2 数据处理:包括分配原则、取舍原则。 2.4 数据质量要求:从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等方面对收集的数据进行评判。 2.5 报告要求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