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由 TC451(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99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
目的: 从运行、安全及环境方面规范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监测技术要求,形成可操作的标准。
意义: 自2017年国家开始全面实施垃圾分类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对垃圾分类实施有了明确的政策要求,在2018年时,全国厨余垃圾的年产生量就已超过上亿吨,因厨余垃圾量大、成分繁杂,除了食物含量占大比重外,还经常混杂玻璃、筷子、塑料、金属等其他各种杂质,这给厨余垃圾的分类处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有必要对其原料及处理过程中的各项产物进行监测,以保证厨余垃圾的处理效果。
鉴于目前国内尚缺乏相关的监测手段,标准的制定可弥补行业空白,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在运行、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规范操作奠定基础,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测、安全监测及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及环境方面的监测。 主要技术内容: 1)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与安全监测技术要求:厨余垃圾原料监测、外排杂质监测、预处理后浆料监测、提取油脂监测、调配池浆料监测、厌氧罐内发酵液监测、沼气监测、沼渣监测、沼液监测和监测系统。 2)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环境监测技术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排放污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