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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儿童手表安全技术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60(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20243076-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6个月
2024-10-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1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39.040.10
39 精密机械、珠宝
39.040 钟表学
39.040.10 手表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其他单位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委员会
全国钟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涉及儿童手表进出口贸易。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制定标准规定了儿童手表的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儿童手表的生产、检验和监督管理。拟制定标准适用群体是3周岁至14周岁儿童,适用产品类型包括儿童石英手表和儿童智能手表。 拟制定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防水性能、防静电性能、化学性能、安全警示标识、定位要求、通话要求、电磁辐射、信息安全、电池安全、安全充电、佩戴安全温度、待机时间、佩戴提示、应用软件、好友添加、支付安全、健康监测、平台数据安全、二维码扫描安全、内容安全等要求。 防水要求,儿童手表进水包括汗液进入手表,尤其是儿童智能手表使用的是锂电池,可能导致电池短路,引发自燃,因此规定了儿童手表防水要求。 化学性能要求,儿童消费者的手腕皮肤稚嫩、细腻,对穿戴物品较为敏感的情况,因此规定了手表材料中的有害元素、增塑剂和镍释放量等有害物质限量,确保儿童消费者健康安全。 安全警示标识要求,在2016年儿童电话手表的风险监测中,显示儿童手表的小零件项目和信息安全漏洞项目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参考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三岁以上使用的玩具,如果玩具中含有小零件,应标注相关安全警告标语,如“内含小零件,不适合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为避免儿童智能手表功能冗杂、诱导消费、侵犯隐私等现象发生,同时也为避免儿童因智能手表使用出现的网络沉迷,影响身心健康发展等问题,引导厂商在产品安全性上重点发力,避免儿童手表过度娱乐化,同时对儿童智能手表应用内容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对儿童智能手表舆情监测,对于其中关注度较高的且涉及儿童安全的要求包括定位性能、通话要求、电磁辐射、信息安全、电池安全、安全充电、佩戴安全温度、待机时间、佩戴提示、应用软件、好友添加、支付安全、健康监测、平台数据安全、二维码扫描安全、内容安全等,拟制定标准中对此进行了全面规定,特别是在信息安全、电池安全、安全充电方面,要求儿童智能手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241《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GB 4943.1《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