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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用甲醇燃料》由 TC414(全国醇醚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甲醇燃料行业协会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合肥德博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87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6-28
申报日期
2023-12-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5.160.20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75.160 燃料
75.160.20 液体燃料
归口单位
全国醇醚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醇醚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1、是满足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

2023年,在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保委员会(MEPC)第80届会议上通过了2023 IMO航运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正式提出国际航运应在2050年或2050年左右实现航运净零排放,比初步战略提前了50年。

面对严峻的温室气体减排形势,国际海事业正在大力推动各种低碳、零碳替代燃料在船舶上的应用。

早在2008年6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国际能源会议上发表讲话指出:燃料甲醇等替代能源发展前景广阔。

甲醇燃料是业界公认的未来10~30年最具应用前景的船舶替代燃料之一。

目前,甲醇燃料船舶相关国际规则、国家和地区法规规范已基本建立并在逐步完善中,而船舶甲醇燃料自身技术标准则是空白,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和绿色低碳船舶产业的发展。

因此,制定内河船用甲醇燃料国家标准,正是为了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和绿色低碳船舶产业发展的需求。

2、是践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要求。

近年来,就航运业绿色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纲领性、战略性文件。

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提出“积极扩大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开展沿海、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提出“推动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建设。

加强船舶清洁能源动力推广应用。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鼓励类第297项为:船用 LNG 双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氢燃料电池动力、甲醇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生物质燃料动力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动力的设计、研发。

《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2〕131号)提出优先发展绿色动力技术,推动甲醇、氢等动力技术应用。

加快船用甲醇发动机研发,降低甲醛等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提升船用甲醇燃料电池功率范围和燃料转化效率,推动甲醇动力技术在货船等应用。

完善纯电池动力、甲醇、氢燃料等船舶技术规范,建立电动船舶充(换)电标准体系。

加强组织实施,鼓励先行先试。

集聚各类社会资源,扩大绿色智能船舶增量,优化传统燃油动力船舶存量,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内河船舶运营监管,提升内河船舶整体质量水平和能效等级,大幅度降低内河船舶污染排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运营发展新模式。

2023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醇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因此,制定内河船用甲醇燃料国家标准,正是为了践行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的要求。

3、标准实施后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据《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年末全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2.19万艘,净载重量2.98亿吨,载客量86.18万客位,集装箱箱位298.72万标准箱。

全年完成营业性货运量85.54亿吨,完成货物周转量121003.14亿吨公里。

其中,内河货运量44.02亿吨,内河货物周转量19025.73亿吨公里。

全年完成营业性客运量1.16亿人,完成旅客周转量22.60亿人公里。

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56.85亿吨。

其中,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55.54亿吨;外贸货物吞吐量46.07亿吨,内贸货物吞吐量110.77亿吨。

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6亿标准箱。

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874.70万标准箱。

全年完成港口旅客吞吐量3886.47万人。

其中,内河港口旅客吞吐量39.03万人,沿海港口旅客吞吐量3847.43万人。

全年完成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679亿元。

其中,内河建设完成867亿元、增长16.7%,沿海建设完成794亿元、增长9.9%。

近年来,随着内河运输需求持续增长,我国内河船舶大型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长江中下游货船已达万吨级,川江及三峡库区主力船舶在3000吨级以上,珠江干线最大船舶达3000吨级,京杭运河最大船舶也可达到2000吨级,大型化趋势明显。

本标准实施后,不仅有利于推进船舶绿色低碳升级改造,优化现有内河船舶存量;而且还能聚焦船用绿色动力装备制造,扩大内河绿色动力船舶增量;从而为推动内河船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创造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提供重要保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文件给出了内河船用甲醇燃料的来源,规定了内河船用甲醇燃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内河船舶发动机及锅炉用甲醇燃料。 2、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内河船用甲醇燃料的性能和应用后的排放要求。 ①燃料的性能包括但不限于:甲醇含量、密度、机械杂质、凝点、闪点、引燃温度、空气中爆炸极限、pH值、50%馏出温度、总硫含量、低热值、稳定性、甲醛试验等指标要求。 ②燃料应用后排放的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甲烷(CH4)等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