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爆炸性环境 第16部分:电气装置检查与维护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等 。
29 电气工程 |
29.260 特殊工作条件下用电气设备 |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
在用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活动对保障防爆设备生命周期的防爆完整性至关重要,在这些活动的标准化方面,我国于2006年采用IEC 60079-17制定了GB 3836.16-2006,随后分别于2017和2022年采用IEC标准进行了修订。
为了进一步保障防爆设备在应用中的防爆安全性,拟对本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将为爆炸危险场所防爆设备的检查维护提供依据,有利于保障涉爆场所的防爆安全。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场所内电气装置检查和维护的通用要求以及对不同防爆型式装置的附加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大气条件下爆炸性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或可燃性粉尘层出现引起危险的场所。 本文件不适用于:煤矿井下;不需要大气中的氧气而燃烧的炸药粉尘;自燃物质。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通用要求;检查一览表附加要求;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