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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助力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由 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协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捷安特电动车(昆山)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3-1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8-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0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5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150 自行车
归口单位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电助力自行车是自行车的延伸产品,是在自行车结构基础上融入电气技术、传感技术和控制技术后增加电助力功能,实现电助力不助速,速比踏频定车速的自行车产品。

助力骑行者轻松出行的自行车。

目前我国电助力自行车产品没有标准。

为了弥补我国电助力自行车标准空白,规范电助力自行车产品的功能、性能和安全,提升电助力自行车产品技术质量与国际接轨,特提出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助力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项目的建议。

我国电助力自行车年产销量约500万辆(套),产品执行标准主要是欧盟EN 15194—2017《自行车 电助力自行车 EPAC两轮自行车》,产品主要销往欧盟市场,市场份额约占40%。

我国电助力自行车企业已具备完整的产品开发体系,良好的加工工艺和装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丰富的产品调试经验,有能力落地实施制定的电助力自行车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电助力自行车通用技术规范》项目起草实施,将有利于引导我国自行车行业向高技术含、高附加值的智能产品发展;有利于规范我国电助力自行车企业的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和销售,保章骑行者骑行安全;有利于引导企业开拓国内电助力自行车市场,拉动内需,提高消费者出行、休闲和健身的幸福指数;有利于电助力自行车标准与国际先进国家接轨,提升我国标准技术水平,对引导我国自行车行业走国际先进技术和产品之路,企业走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智能产品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个人或商业用途的,最大鞍座高度为635 mm或以上,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为250 W,且当车辆速度达到25 km/h或骑行者停止踩踏脚蹬时,电助力输出逐渐减小至最终切断的,用于公共道路的EPAC,包括租赁EPAC和共享EPAC的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部分。 本文件不适用于最大鞍座高度小于635 mm,或在山路或崎岖道路骑行的EPAC。 本文件规定了电助力自行车的电动机功率管理系统、电气回路(包含充电系统)的要求,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EPAC及其部件的设计、组装和试验的安全和安全相关性能要求,并给出了有关使用和维护电助力自行车的准则。 本标准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有:通则(电助力自行车的结构和性能)、电气要求和试验方法(通则、电路、控制和符号、蓄电池系统、充电器、电缆和连接、电动机最大助力速度、助力器系统、电源管理、最大连续额定功率、电磁兼容、失效模式、防篡改措施、智能化设备等)、机械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车闸、车把、车架、前叉、车轮和车轮/轮胎组合件、轮辋外胎和内胎、前泥板、脚蹬和脚蹬/曲柄驱动系统、驱动链条与驱动皮带、链轮和皮带驱动保护装置、鞍座与鞍管、辐条保护盘、行李架、装配完整的电助力自行车道路测试、照明系统和反射器、鸣号装置)、整车装配、整车外观、热危害、控制系统的性能等级(PLrs)、重大风险清单,标记和标签的要求,说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