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由 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嘉兴星程电子有限公司 、赛特莱特(佛山)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烟台长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协典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50 自行车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6742-1:2023。
采标中文名称: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本部分适用于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自行车,特别是符合GB 3565(所有部分)和GB 14746的两轮自行车以及GB 17761电动自行车用照明装置。 本部分规定了自行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光度要求和色度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本部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新增内容: a) 增加了日间行车灯要求; b) 增加了驻车灯停用时间测试方法; c)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C。 2.更改内容: a) 更改了光学仪器的通则,增加了照度计和亮度计的校准标准; b) 更改了制动灯的照明方式,增加了激活和停用的条件(表3); c) 更改了色度要求,增加了“日间行车灯”的“色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