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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塑料制品易回收易再生设计评价通则》由 TC48(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783-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8-23
申报日期
2023-11-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22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全球各国的塑料回收在经历了一段时期的发展之后都普遍遭遇了“瓶颈”,物理回收率普遍难以出现实质性的提升。

究其原因是后端回收与前端生产之间缺乏认知、相互脱节,世界各国对回收产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与轻视,对回收产业的基础性投入严重不足,体系建设更加滞后。

虽然循环经济与资源闭合循环的理念早已提出并成为了全球的共识,但是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由来已久的隔阂继续成为了提高塑料回收率的障碍。

生产者虽然声称愿意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但实际能够做出的努力非常有限,因为各国仅对其所生产的产品及包装提出了“可回收”的概念,并由此延展提出了各自循环经济发展的理论体系。

“可回收”的概念使生产者和政策决策者将思维局限在既有认知之中塑料所具有的可回收性能,拘泥于满足现状,而不去关心塑料应该如何回收,乃至应该如何更好地回收。

换句话说,生产者会认为使用了塑料就代表着可以回收,因为已经有塑料回收行业了,至于如何回收是回收商的事情。

这种思维不是从是否真正利于回收的角度考虑来如何提高塑料回收率,位于前端的生产者通常不知道、不理解也不关心他们在产品及包装上所做的每一项决策会对后端回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甚至将其造成的环境影响视为一种负担,而非责任。

受之影响,位于后端的回收从业者亦仅以自身商业利益出发,在既有范围内对社会所共识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而无力影响由于生产者在产品及包装设计时所出现的不利于后端回收的因素,更无法单独完成回收体系建设,对于塑料再生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无能为力。

为了从根本上突破这一“瓶颈”,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联合数十家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了绿色再生塑料供应链联合工作组(GRPG),并提出了“易回收”和“易再生”的概念,即从后端回收对于产品及包装的要求来追溯产品设计,使前端设计利于后端回收。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联合塑料回收产业链的上下游各个环节,使之能够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回收体系的建设。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塑料制品易回收、易再生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塑料制品易回收、易再生的设计及评价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