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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范》由 TC365(全国荒漠化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北京林业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2261-T-43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7-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6-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7-17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归口单位
全国荒漠化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荒漠化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林草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沙漠化防治是21世纪上半叶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危害重。

我国沙化土地面积达172.1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93%,还有3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具有明显沙化趋势。

我国北方10个重点省(区)沙化土地面积占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5%以上,形成了一条西起塔里木盆地、东至松嫩平原西部的万里风沙带。

这些地区沙化问题严重,生态十分脆弱,影响着我国北方半壁江山的生态安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难点。

封禁保护是防沙治沙的一项重要措施、一种自然修复手段,主要是对于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加强封禁设施建设等措施实行封禁保护。

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能够遏制沙化扩展,恢复或重建与当地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恢复生物多样性,保存种质资源,推动沙漠化治理的步伐。

然而,目前尚未有关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范的相关标准,导致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作中,缺乏统一、系统、科学的指导,因此,急需制定相应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建设原则和建设内容,包括本底调查、编制实施方案、基础设施建设、管护队伍建设、生态修复与治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