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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3部分:软性接触镜》由 464(国家药监局)提出,委托TC103SC1(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1029-Q-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4-05-28
申报日期
2023-11-20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7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70 眼科设备
提出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光学和仪器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家标准GB 11417.3-2012在制定时,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8369-2《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2部分:允差》。

根据当时中国的国情和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 11417系列标准对国际标准的部分技术内容做了修改,标准框架也做了调整。

GB/T 11417.1为术语标准,GB 11417.2、GB 11417.3分别为硬性接触镜和软性接触镜的产品标准,GB/T 11417.4为标准盐溶液,GB/T 11417.5~ GB/T 11417.9为试验方法。

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产品水平能够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国家标准可以参照国际标准修改的部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软性接触镜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记和随附文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软性接触镜。 2主要技术内容 前言、引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要求、5 试验方法、6 标签、标记和随附文件、附录A(规范性附录)软性接触镜试验方法标准目录、参考文献 与GB 11417.3-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1,2012年版的1);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12年版的2);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2012年版的3); ——修改了“总则”(见4.1,2012年版的4.1); ——修改了“光学性能”(见4.2,2012年版的4.2); ——修改了“几何尺寸”(见4.3,2012年版的4.3); ——修改了“材料”(见4.4,2012年版的4.4); ——修改了“生物相容性”(见4.5,2012年版的4.5); ——修改了“微生物”(见4.6,2012年版的4.6); ——修改了“稳定性”(见4.7,2012年版的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