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牙科学 口腔畸形的命名 第1部分:口腔畸形的表示规范》由 TC99(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60 牙科 |
| 11.060.10 牙科材料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6202-1:2019。
采标中文名称:牙科学 口腔畸形的命名 第1部分:口腔畸形的表示规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牙科学的不断发展和口腔临床技术的革命性改变,口腔畸形命名标准需要更新。
口腔畸形包括发育或后天异常,口腔黏膜病变、牙周疾病、牙体牙髓疾病、牙周囊肿和颌骨囊肿、口腔恶性肿瘤、唾液腺疾病、口腔颌面肌肉病变、口腔颌面外伤和其他口腔病变,是个非常广泛的范畴,因此,明确和统一的命名标准对口腔畸形的描述和理解至关重要。
修订国家标准能够纳入最新科学研究成果和临床实践,提高口腔畸形命名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统一的命名标准有助于解决医疗行业中存在的混淆和不便问题,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学习交流和科研合作。
对医生来说,准确的命名标准对诊断和治疗非常重要,统一的命名标准可帮助牙科医生准确描述患者的口腔畸形,并提供更精准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通过与全国学术机构、口腔院校等合作,收集和整理国内外的科研成果、诊疗指南和临床实践经验,深入研究现有的病变命名标准,准确把握现状并做出改进。
与口腔医学领域的专家合作,共同讨论和制定修订方案,确保命名标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推动学术交流和发展。
综上所述,按照新版ISO标准修订“牙科学 口腔畸形的命名 第1部分:口腔畸形的表示规范”国家标准对于跟进最新科学进展、促进口腔医学疾病诊治水平、实现统一命名、提高临床应用具有重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标准具体描述了牙科学口腔畸形的表示规范,包括发育或后天异常、受影响的口腔结构、异常的类别和特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