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煤矿用液压支架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开采设计研究分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检测研究分院 。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 73.100 采矿设备 |
液压支架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设备,我国自1984年开始实施MT86-1984 《液压支架型式试验规范》,1992年制定了MT312-1992《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2000年修订为MT312-200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并于2001年5月1日实施,2010年修订为GB25974.1-201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逐次提高,从而促进了液压支架技术水平的进步和煤矿高产高效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的发展。
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本标准为部分强制,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不符。
因此需要进行修订,本标准涉及的产品煤矿用液压支架技术要求符合现有我国煤矿用液压支架设计、加工制造、检验和使用的需要,满足煤炭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
不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指标不协调、不一致、相矛盾的问题。
本标准适用于液压支架的制造、检验和用户验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煤矿用液压支架(以下简称支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液压支架是保障采煤工作面人员及设备安全的主要设备,主要为保证液压支架在井下对人员的安全保护和强度检验检测,因此支架标准必须强制执行,与现有国标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