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 城市智能中枢 数据治理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浪潮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四方伟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 、国家信息中心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以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斯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随着城市大脑在各地市普遍开展,城市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与开发已成为城市大脑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中的核心环节。
城市大脑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按需共享交换、有序开放竞争、安全风险可控”原则,推动政府、企业等组织的数据资源汇聚互联,加强数据治理,加快建设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
由于城市大脑使用的城市数据资源来源广,数据源类型包括结构化、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涉及政府部门多,技术协调复杂,这些都给数据治理带来了很大挑战。
制定本标准的目标在于提出适合城市大脑三融五跨业务特点的数据治理概念与模型,规范数据治理总体架构以及采集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和数据安全等方面,为各地市城市智能中枢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及相关系统平台的规划、设计与建设提供基础性技术规范。
制定本标准的意义在于提高城市大脑数据资源的高效编目和管理能力,汇聚融合城市大脑涉及的各类数据资源,构建城市大脑数据治理体系。
数据治理规范不仅是规范了采集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也提出了支撑数据治理体系的整体架构模型。
本标准将有利于政府各部门及社会组织统一数据的接口、数据的共享和开放服务,构建各地市本地化的大数据资源中心,支撑城市各项智慧应用建设。
依照本标准搭建城市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平台,有利于打造共建共用共享的数据调用服务组件,为城市各领域提供基础数据调用服务,也可通过数据赋能,推动治理向基层下沉,减轻基层日常工作负担。
制定本标准目前十分必要,数据资源已成为城市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由于数据来源多样化,城市各部门缺乏统一数据元素定义,各业务应用系统间互联互通都依赖于底层数据访问接口的标准化,数据治理问题迫在眉睫。
城市大脑参与各方应以数据为对象,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规则体系,理顺各方参与者在数据流通的各个环节的权责关系,形成多方参与者良性互动、共治共享的数据流通模式,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数据价值,推动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发展,最终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拉动城市数字经济发展。
本文件给出了数据治理的通则和参考模型,规定了采集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以及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城市智能中枢数据资源治理体系及相关系统平台的规划、设计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