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指标》由 628(国家疾控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疾控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
公共场所是根据公众和社会活动的需要,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公共建筑设施,供公众学习、工作、休息、活动、娱乐、参观、旅游、交流、交际、购物及美容等活动之用。
公共场所存在多种卫生学问题,如其人群密集,流动性大;健康和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传播等。
在“后疫情”时代,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对公共场所空气进行微生物检测。
近年来,国内外空气微生物检验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为满足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空气微生物指标的检验需求,急需对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进行修订,对检验方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一是将近年来发展成熟的先进检验技术纳入到标准中,提高检验技术水平;二是有针对性的解决当前标准中部分指标存在的操作步骤繁琐、结果假阳性等问题,提高检验方法适用性。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空气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和嗜肺军团菌的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培养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以及嗜肺军团菌的测定,其他场所可参照执行。本标准详细规定了细菌总数撞击法和自然沉降法的现场采样方法和实验室检测步骤,真菌总数撞击法和自然沉降法的现场采样方法和实验室检测步骤,β-溶血性链球菌撞击法的现场采样方法、增加了“触酶试验”的实验室检测步骤,嗜肺军团菌液体冲击法的现场采样方法、优化了实验室培养检测步骤、增加了质量控制部分内容,还包括了附录A现场采样检测布点要求。